第32章 取枪(1 / 2)

王芳摆摆手:“我都安排好了。有人配合你行动,有人掩护你撤离,万无一失。”

曹宁心中骂道:“配合你妈,掩护你奶奶!你的配合就是我单兵深入,你的掩护,就是让我炸死。要不是提前知道你的计划,老子可真的是有去无回。”

不过,曹宁的表面上没有异常:“是!什么时候行动?”

“今天晚上。这是目标的照片。”

王芳递过来一张照片。

曹宁接过照片,看了几分钟后,将照片退还给王芳。

王芳将照片烧掉:“这次行动,使用无声手枪。晚上七点半,在大舞厅的对面的书店中,你去找一本厚皮书《风云》,枪就在那内。”

说完后,王芳便离开了小店。

王芳走后,曹宁在想,王芳会用什么办法在自己的身上安放炸弹。

对于一个受过特工训练的人来说,是不会轻易地让人暗算自己,那么王芳不可能偷偷塞东西在自已身上,那样的话,自己就能发现。

只有用一个合理的方法,才能让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样的话,她就能在完成任务后,引爆炸弹。

于此来说,这个东西应该会合法的交给自己。

什么东西能做到交给自己而不被自已怀疑呢?

突然,曹宁想到了一件事。

枪。

王芳不是说,要给自己一支手枪吗?对,是无声手枪。

当然,执行暗杀任务,是不能让枪声去大肆宣扬。无声手枪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当然是最好的武器。

一般的情况下,曹宁是没有无声手枪的。

王芳给无声手枪曹宁执行任务,是合理的。

一下子,曹宁马上清楚了。

到了晚上,曹宁对自已作了化装。

化装后的他,已经不象真正的自已了。

化装后的他,就是一个纨绔子弟。那斜扬的嘴角,那色狼的两眼,那一身名牌,向世人宣告:别惹我。

按照事先约好的,曹宁来到了蓝带大酒店。

蓝带大酒店内,设有蓝带大舞厅,专供有钱人娱乐。

很方便地来到了蓝带大酒店对面的一个书店,这个书店叫王氏书屋。

曹宁来回走了一趟,确认在蓝带大酒店的对面,只有这一家书店,于是他进去了。

曹宁进书店时,柜台那边的老板看了曹宁一眼,便又低下头,去看书去了。

书店中,有三四个客人,他们分布在各处,借着灯光,在看书。

曹宁向着后面的书架走去,一路找着,都没有看到《风云》。

这时,靠在后面书架上的一个男青年,正准备向着书架放书。而且,故意让曹宁看到。

那就是《风云》,一本厚封面的厚书。

曹宁走到了那男青年的身边时,那人说道:“拿着书直接走,不要去收银台。”

曹宁一楞,马上明白,这人是送枪的人。

他一直都拿着那,是不想书放回书架,会被其他的读者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