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精品店外,警笛声大起,一辆辆警察驶来,押解六名犯罪嫌疑人回警署。
回警署的路上,董毅开着自己的奔士蹙眉不语。
副驾驶位的阿德咬了咬牙,愤懑到:“这帮小畜生!”
闻言董毅无奈叹出一声鼻息,本来抓住犯罪嫌疑人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可董毅和阿德却是面色铁青。
因为当那六人走进来店内的一刻,所有人都敢肯定,只一眼就看出来,除了那个头最高的人,剩下的都是少年模样,换句话说,这帮人是未成年!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抢劫并且实施性侵杀人案!
这会董毅算是明白过来,自己之前一直想不通,明明已经劫财劫色,却为何要实施虐待凌辱的方法将被害人杀害,毕竟一旦杀人,性质将完全不一样!
换句话说,是什么原因让这帮人这么有恃无恐,现在明了,原来是未成年啊!
阿德骂他们小畜生,也是没办法后的一种发泄方式。
毕竟在1987年,此时的港岛,黑社会之所以这么猖獗,就是因为他们有这一套非常无耻的顶罪方法。
那就是收一大帮未成年人做小弟,无论什么罪,许以好处,让他们顶罪吃点苦头,毕竟港岛法律也奈何不了这帮小孽障,待到时机差不多,社团会给这人一个不错的位置,致使很多小混蛋,争着抢着给社团当替罪羊!
待到众人到了警署,经过审问,加上港岛在1984年DNA技术开始被用于刑侦,经过法证部测验,证实女性死者体内所残留的体液,均是属于这六人。
证据确凿之下,这起凶杀案算是真正告破。
这六人的年纪,分别是两个十四岁,一个十五岁,两个十六岁,一个十八岁。
不出意外,十八岁的是逃不脱刑责了,至于剩下的如何处置,只能交给法庭……
可是法庭会怎么宣判其实绝大多数人都在心底有了答案。
但这不是董毅想要的。
几日后,董毅办公室内……
这会的董毅抽着烟,心情郁闷,眼中都是狠戾之色,这是一起极为恶劣的童党杀人案件。
可根据如今港岛的《刑事诉讼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法官在法律规定的权责内,是无权判未成年重刑的。
这次未成年犯罪人,该如何量刑,只能等到上法庭之后才能知道。
这次案件影响范围大,更主要的是,作案手法残忍变态,法院要判的话,除去那名十八岁的成年人,终身监禁是跑不了,至于余下的未成年……
想到这董毅心中有了一个结论,因为死者是英国籍,法官大概率会判为等候英女皇发落!
可越是这样,董毅心中越是不甘,他不甘就这么轻易放过这帮小畜生,别扯什么心智不成熟,妈的抢劫杀人性侵毁容都能做出来,这群兔崽子是没救了!
不能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就一味纵容,那么律法尊严何在,在董毅心中,关于未成年犯罪,他有他的答案。
诚然未成年可以在律法上进行一些特殊照顾!
不过董毅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画立红线,有些犯罪一旦触及,将视为不赦之罪!
触及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