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六章 蝴蝶效应(1 / 2)

等到老谭进入冠雄公司以后,任强开始快进视频。

四个小时后,视频里再次出现老谭身影。他脸上没有表情,走出门楼,上小车,离开。

任强现在开始佩服姐夫,居然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脑洞大开,凭着“互联网”三个字将冠雄公司和丁老熊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两者确实有密切联系。

侯沧海得到消息以后,离开天上的街灯建设现场,来到梁毅然办公室,与齐二妹围坐在一起。任强将老谭出现的那一段视频调了出来,投射到墙上,方便大家观看。

侯沧海问:“老谭在里面的时间不短。”

任强道:“准确时间是四小时十五分钟。”

侯沧海又问:“梁子,冠雄公司是什么情况?”

梁毅然将一张薄薄的纸拿了出来,道:“调查人员在一个小时前将公司资料送了过来。公司注册登记只有一年多时间,法人代表马海军。马海军这人挺有意思,侵犯过侯天明妻子,未遂,缓刑出来。最初他不是公司法人代表,最近法人代表才更换为马海军。如今确实是马海军在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侯沧海注意到“老谭”是因为侯天明父子提拱的视频和麻贵提供的视频中均有此人,此刻冠雄公司莫名其妙又将侯天明牵扯进来,事世之奇,莫过于此。

在任强和齐二妹追查“老谭”和冠雄公司关系之时,小团姐、律师赵波和财务总监宁礼群开始对三十七户参加非法集资的面条厂职工进行说服教育工作。

小团姐将三十七户人家召集起来,由律师赵波讲解集资诈骗罪的基本构件:集资诈骗罪行为人以非法集资的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实施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就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非法集资方式行为多样,包括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不特定公众产生错误认识、交付财物——→集资诈骗罪行为人部分交付财物,最常见的是高额利息——→不特定公众基于集资诈骗罪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互相传递信息强化错误认识交付财物——→大部分被害人蒙受损失。

然后请三十七户参加人分析冠雄公司的所有行为,一一进行对照。

三十七户人最初对于赵律师的讲解不以为然,可是听到后来,他们脸色越来越黑,不断有人反驳,情绪也越来越急燥。

赵波口才极佳,也不与大家争论,只是按照自己的逻辑讲下去。

随后是财务总监进行分析。宁礼群根据职工特点,有针对性地从马克思名言入手,“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他向职工们详细讲解冠雄公司给出月息2%至10%

的高额利息意味着什么,以及江州企业平均的利润率。最后得出结论:冠雄公司得赚取多高的利润才能给出如此高的利息,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有十一户在公司组织的专业人员劝说下,翻然悔悟,意识到进入了骗局。赵波和宁礼群又将十一户留了下来,彻底了解冠雄公司的操作细节。

仍然有二十六户如吃了迷魂汤一样,宁愿不要工作,也要将集资进行到底。究其原因,是这二十六家人将所有积蓄全部投入到非法集资中去,若对方真是非法集资,那么就意味着自己太愚蠢,不仅收不到高额利息,家里本钱也将吃进去。他们抱着一丝残存幻想,顽固地等待命运垂青于自己,或者希望冠雄公司继续“骗”下去,只要自己不当最后一棒就行了。

通过明和暗两条线,侯沧海已经能够勾勒出冠雄公司非法集资的全图。

冠雄公司非法集团分为两段:

第一段,从2003年1月开始,

一个叫吴诚的人注册成立山南冠雄资管理有限公司,到了2005年9月,马海军成为冠雄公司法人代表。冠雄公司在吴诚时期,以投南州市花市区原糖果厂地块房地产开发需要资勿为由,

以月利率1.9%——2%的高息为诱饵,以其个人名义借款、吴诚公司担保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数额不详。

第二段,2005年9月至今,冠雄公司法人代表为马海军,虚构投资澳洲矿山、岭东煤矿、开发房地产等名义,以月息2%至10%

的高额利息非法集资,集资所得部分用干偿付先前集资的利息。参加集资的人如滚雪球一般急剧扩大。面条厂职工就是在第二阶段参加投资。

非法集资有一定的隐蔽性,小团姐之所以能够迅速发现,得益于两条,一是她擅长做工人思想工作,与工人们打成一片,及时得到了许多有用信息;二是面厂条地理位置特殊,处于封闭的半山坡上,大家集中居住,少数职工参加非法集资的消息很容易被其他人知道。

对于侯沧海来说,当前最重要问题是下一步如何操作,需要达到什么目的。

暗组目前掌握了冠雄公司非法集资的事实,也知道冠雄公司与老谭联系密切,凭着掌握的资料向政府机关举报,完全可以将冠雄公司一网打尽。但是,依据在王沟煤矿和王朝夜总会得到了直接和间接经验,一大恶人体系普遍会采用“断尾”之技进行自保,打掉了尾巴,主体部分极大可能会安然无恙。

冠雄公司如今搞的非法集资,如果真是由丁老熊或者老谭控制,那么主要资金肯定不会由冠雄公司掌握。贸然打掉冠雄公司,幕后指挥者反而安全了,被骗资金也就难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