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玛斯嘹亮的狂吠令邓肯厌恶地皱起眉。
“乡下狗就是乡下狗,即使长得跟我们的大明星一样,教养也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大明星从来不乱叫。”查尔斯微笑,“13大概是眼馋这份洋葱煎牛排,也想吃几口。我能理解,哪条狗不喜欢吃肉呢?”
“但那是不可能的。”邓肯冷哼一声,“替身怎么能和主角同一个待遇?”
“没错,正是如此。”查尔斯赞同道,转头呵斥罗杰:“我发工资给你是让你在这里看戏的?快让你的狗闭上嘴!”
罗杰从椅子上跳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飞玛斯面前,面目狰狞地恐吓道:“闭嘴!别叫唤了!再瞎叫唤我就剥了你的皮!”
飞玛斯依然试图阻止,但那条德牧已经将洋葱和牛排全都吃光了,离开了餐桌,正躺在地毯上懒洋洋地消食。飞玛斯知道劝阻是徒劳的,这个世界里没谁能听懂自己说话,而且这是已经注定发生过的历史。
罗杰见飞玛斯不再吠叫,便坐回到餐桌边。
正在这时,厨师推着餐车过来了。
查尔斯走到餐车边,亲自从餐车里端起两个盘子,一个放在罗杰面前,另一个放在飞玛斯面前。
“作为替身,只配吃这个。”他说道。
两个盘子里分别放着一份火腿奶酪三明治。
罗杰盯着自己的三明治,虽然觉得屈辱,但他实在是饿了,最后还是拿起三明治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吃了几口,他注意到牛排盘子里还剩下几片西兰花和一些汤汁,便大摇大摆取过来,丝毫不顾邓肯与查尔斯鄙夷的目光,用三明治的面包片蘸了蘸汤汁,有滋有味地咽下去。
飞玛斯看着三明治,这份食物少得可怜,相比洋葱煎牛排来说更是寒酸,但至少没有毒。
它低下头,把三明治吃进了肚子里。
精灵之中,飞玛斯最佩服老茶的坚强与刚毅,老茶无论面对任何事都绝不退缩,即使是抛头颅洒热血也无所谓,只要是老茶认为正确的,虽千万人吾往矣。
飞玛斯曾经逃避过,曾经宁愿忘记一切也要逃避梦魇般的过去。但这次它决定不再逃避了,它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亲眼见证一切,直面自己的心魔。如果不击败心魔,就无法成为天使。
“这就对了,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查尔斯和邓肯相视而笑,他们认为飞玛斯已经屈服于命运。
邓肯看了看表,向查尔斯告辞道:“我先回去了,我的爱犬还有一大堆后宫团要宠幸,我都已经记不清这是它第几次要当爸爸了。”
查尔斯亲自把邓肯和他的狗送出去。
在关门之前,邓肯的狗打了一个响亮的、带有洋葱味儿的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