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历朝历代的罚铜赎罪条例,对于权贵和富人来说太宽仁了。</p>
当初朱铭触怒宋徽宗,被下狱也一点不怕,就是仗着有赎罪条款。他没犯十恶之罪,又拥有官身,宋徽宗定再重的罪,朱铭都可以交罚款免死、免流放。</p>
朱铭又说:“需要我们亲自制定的,还有对于官吏的法律。特别是对官员身份的定义,官员究竟算不算民?适不适用于对民的刑法约束?”</p>
“是民!”朱国祥点头。</p>
官员在触犯刑法时,究竟要不要跟庶民同罪?</p>
现代人当然觉得应该同罪,但古代社会却不一定。</p>
朱元璋是通过杀自己的驸马,才定下了“官民同罪”的先例。</p>
朱铭说道:“我们制定的《大明律》,应该给出明确定义,即官员在触犯法律时,官员跟百姓属于一样的犯罪主体。”</p>
“理当如此。”朱国祥严肃道。</p>
父子俩足足讨论了两天,把开创性的东西给讲清楚,然后由朱铭写下总纲。</p>
《总纲》更像一篇简略宪法,阐述大明法统与国家属性,论述皇帝—官—民的关系,以及定下“民为邦本”的基调,再论述编订《大明律》的意义所在。</p>
朱铭叫来内阁成员和刑部尚书,把《总纲》给他们看了,又阐述那些开创性的东西。</p>
众人沉默,似乎在消化新思想。</p>
其实朱国祥在治理四川时,已经展示出很多东西,张根等人是有感受到的。</p>
但写成法律条文,他们就有些受到冲击了。</p>
在大明新朝的法律之下,文官没犯十恶之罪,居然也会被判死刑,甚至连流放都不能交罚款抵罪。</p>
这也太严酷了,官不聊生啊!</p>
刑部尚书柳瑊忍不住说:“太子殿下,此律一旦颁布,臣身为刑部尚书,恐怕会被千夫所指。”</p>
朱铭笑道:“我翻看过《宋刑统》,也查阅了宋初的条例。宋朝初年,官员所犯罪行当中,对待贪赃枉法是最严厉的。仅仅过了几十年,贪赃枉法就变得稀松平常,甚至连皇帝都懒得去处罚贪官。不是大明的法律太严酷,而是宋朝对官员过于宽仁,甚至已经到了放任的地步。”</p>
既然太子已经定下基调,那众臣也不能再说什么。</p>
翟汝文看完纲目之后赞道:“如此提纲挈领,条理极为分明,可为万世善法也。”</p>
对于古代而言,专门制定分类法律不现实,也没有那个必要。</p>
因此,朱铭借鉴了朱元璋的《大明律》形式,以六部之名来对法律进行分类。</p>
吏律,即官吏条款,对贪污、渎职、舞弊、徇私等行为制定法律。选官,升降,赏罚,这些规矩也在其中。</p>
户律,主要是民法内容,包括纳税、婚姻、纠纷、财产、商业、出版等等。</p>
礼律,婚丧嫁娶规矩,社会伦理道德,甚至是科举等等。</p>
兵律,其实就是军事相关法律,更细化的军法不包含在内。</p>
刑律,即刑法。</p>
工律,官方工程相关规则。</p>
这种法律分类方式,令眼前的大臣们颇为佩服,只看纲目就具有清晰的条理性。</p>
朱铭说道:“《大明律》的编修,陛下为总裁,我为副总裁,阁臣皆为编撰。具体交给刑部负责,但需要各部一起出力。每月呈交稿件一次,先由我审核,再交给陛下复审。争取八个月时间编完,试行三年再进行修订,到时候查漏补缺。”</p>
“是!”众臣拱手。</p>
这部法律书籍,朱铭极为慎重,因为它可能会影响未来中国数百年,即便改朝换代也依旧具有持续影响力。</p>
民为邦本,官民同罪,这八个字明文写在书中。</p>
不管实际能否做到,但至少要成为社会共识。一旦有人违反,或许他会逍遥法外,但大家都该知道那是不对的。</p>
对与不对,这个很重要!</p>
把更详细的法律内容,交给专业人士去制定,朱铭终于有空接见高丽使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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