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4【各种拿捏】(1 / 2)

北宋穿越指南 王梓钧 4651 字 10个月前

审案结束的当天,就有二十多人要告状,刘师仁悉数帮他们免费写状子。

“怎就没有百姓,状告我手下衙吏呢?”朱铭看完诉状略显失望。

刘师仁猜测道:“或许州衙的一二三等吏,根本不需制造冤案,就能把钱财给捞足。”

朱铭忍俊不禁:“肯定如此。”

朱铭的州衙,左右都押衙为众吏之首,就如县衙的押司那般地位。

又有左右知客,为众皂吏之首,与诸押衙同属二等吏。

再有左右番行首,为第三等吏。

以上这些家伙,如果暗中串通一气,就能隔绝州衙内外,把知州变成瞎子聋子。还能阳奉阴违,故意扭曲知州的政令。

回到州衙后宅,郑元仪等候许久,见到朱铭过来,立即让厨娘去炒菜。

“相公,右都押衙范准求见。”

“让他进来。”

朱铭饿着肚子还未开饭,就有州衙吏员的二号人物,趁着天黑悄悄前来求见。

“小人拜见太守!”

这厮不但下跪行礼,而且还自称“小人”。如此姿态,等于彻底顺服,知州说啥他就干啥。

朱铭满意点头:“坐下说话。”

范准小心翼翼站起,不敢看郑元仪,屁股挂在板凳的一角。

朱铭问道:“做右都押衙几年了?”

“回禀太守,已有八年。”范准忐忑回答。

“八年逾期了。”朱铭说道。

为了防止胥吏控制官府,州衙的高级吏员,都是有任期限制的。一等吏,最多任职五年;二等吏,最多任职六年;三等吏,最多任职七年。

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超期担任职务。

范准低眉顺眼,等待知州的下一句话。

朱铭问道:“左都押衙做几年了?”

范准心头一喜:“七年。”

朱铭装模作样说:“怎能不守规矩,超期为吏呢?这样吧,左都押衙暂时出职,我会举荐他做官。你由右都押衙,调任左都押衙。这样一来,你们两个都能升迁,也都不再逾期担任大吏。”

“太守英明!”范准乐得再次下跪。

他确实属于升迁,从二把手变成一把手。

可那位一把手,却直接被撸了。朱铭口头说要举荐其做官,其实可以一直压着不办,令其这辈子永远干等着。

而且,朱铭依法办事丝毫没有坏了规矩。

朱铭说道:“有位人吏叫郭文仲,沉稳老练,或许可以接替你做右都押衙。伱认为如何?”

范准明白朱铭在安插心腹,而且还是来牵制他的。但他无所谓,能做州吏的一把手就够了,拱手说道:“太守慧眼如炬,郭文仲此人确实适合。”

朱铭却摇头:“不是我慧眼如炬,是你慧眼如炬。你举荐郭文仲,本官考教一番便准许了。”

范准连忙说:“确实是小人所荐。”

朱铭又问:“左右知客,可有渎职不法之举?”

范准趁机借刀杀人打算弄掉跟自己有私怨的:“左知客梅堪,似有贪赃行为。”

“既然只是贪赃,并不枉法,那就让他继续做着吧,”朱铭说道,“把右知客调去通判厅,有个王甲做事得力,让他来接任右知客。”

什么鬼?

范准目瞪口呆。

他本打算弄走自己的仇人,朱铭却弄走他的心腹。

这一个甜枣又接一根棒子,搞得范准有些懵逼,诚惶诚恐不敢再耍小心思,连忙说:“太守安排得当,小人佩服之至。”

朱铭再来一句:“你既说他贪赃,那就该查清楚了打板子。”

又要打自己仇人的板子?

范准没有丝毫欢喜,只感觉头皮发麻,缩着脖子说:“全凭太守处置。”

在宋代,贪赃和枉法是分开的。

比如利用职务之便,收取灰色收入,甚至贪污赋税,这种都只能算贪赃,罚款和打板子就完事儿。枉法才是真的犯了罪,比如帮助坏人强夺田产,收受贿赂胡乱判案等等。

可见,大宋朝廷有意为之,纵容官吏搞灰色收入。因为《宋刑统》基本沿袭自唐律,而唐律的贪赃枉法是一起算的,宋朝制定法律却故意将其分开。

不是纵容,又是什么?

翌日,范准大摇大摆走进办公室,还对跟随而来的杂役说:“把我的物什搬过去。”

左都押衙向存庄惊疑道:“你这是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