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中帼优势(1 / 2)

第74章中帼优势

“推广安卓这件事就算开源了只有谷歌是做不成的,市场占据优势的诺基亚显然不可能和谷歌合作,其他传统的手机厂商大概很难理解什么是智能手机,什么是移动互联网。”

“安卓合作的对象应该是移动运营商和电信设备制造企业,另外还有智能手机行业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

“智能手机可以在手机上看网络视频,浏览新闻,可以让智能手机用户使用更多的流量,然后运营商才会采购更多的设备,这是一个正向循环。”

“但智能手机的三大核心,谷歌只解决了操作系统,芯片选择同样是至关重要的,我们作为一家创业企业,哪怕有了arm的方案,也不可能自己设计手机芯片,必须要让高通、德州仪器等公司加入进来……”

曲黎在谷歌三巨头面前侃侃而谈,替他们规划安卓未来的发展方向,怎么呢,或许只能用傻大胆形容吧。换成十几年后,不定会被霸道总裁训斥:你在教我做事!

引进高通是必然的,不他们的专利优势无法避免,再他们坑爹的专利授权方案,实际上是米ov等手机企业崛起最大的靠山,凡是使用高通芯片的企业交5%高通税的同时也获得了高通的专利保护。

证据就是饱受诟病的“反授权协议”: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公司,必须将所持专利授权给高通,并且不得以此专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户征收专利费。

基本上只要使用了高通芯片的手机企业就不能向高通芯片的用户发起专利诉讼,也就是三星华威中星这些使用了高通芯片的手机企业不能向米ov要专利费。

竞争对手妥协了,基本上只有电信公司,专利流氓会对米ov发起专利诉讼,这也是国产手机国际化这么顺利的原因。当然,华威是特例,人家通信专利多,没有高通专利保护照样能打。

“这么你们公司短期内造不出智能手机?”施密特有意无意的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意思

“也不是不可以,普通的功能机随时可以生产出来;但智能手机就不一定了,这要看操作系统的完成度,谷歌想要为android生产一款全键盘手机?”

“有这个想法,毕竟研发了这么久,突然转变方向,大家不是那么容易接受。”施密特很坦然

“我们可以试试。”曲黎果断答应下来,就知道初创公司没这么容易与谷歌合作,他们这是要试试曲黎和周少宁的成色。

接下来就是周少宁和安迪鲁宾对接了,但对于公司注册在哪里两人又有了分歧。

“我不可能成立一家米国公司,这是原则问题。”曲黎坚定的,虽然智能手机企业在米国成立没什么,但他的野心不是一家手机组装企业就可以限制的。

“我们是一家科技公司,米国这边科技人才更多,比如操作系统和芯片设计,国内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但是中国高科技企业税率大约是15~25%,米国全球征税大约是35%,你我们在企业发展的前期能够节省多少资金?”曲黎很难用道德和理想服高知分子,那就只能用利益分析了。

米国几乎不可能成长出智能手机初创企业,原因就在专利上,摩托罗拉就算半死不活,要通过专利战打败初创手机企业简直不要太容易,湾湾的htc当年如日中,苹果公司出手后,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