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饭后走一走,充军一辈游(2 / 2)

同时明确了处罚方式:

凡无文引,私渡关津者杖八十。

若关不由门,渡不由渡而越度者,杖八十。

路引,说白了,就是通行许可证。

路引制度并不是独立的,而是户籍制度的派生品。

朱元璋颁布法令,以“黄册之式于天下,令天下之人各以本等名色占籍”,考虑到元末流民问题,便以更造户籍黄册的方式,约束百姓。

大明朝,自然不会学习元朝,搞出什么“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等人制度,朱元璋有朱元璋的想法,所有人都一样,一起上户口。

只不过,虽然没有四等人制度,但却有四种职业制度,设定了民、匠、军、乐四类户籍(这是一级户籍,后增加了其他二级户籍),不同职业,各归其处,不能逾越。

是什么户籍,就干什么户籍的事,别想着逃籍,越籍。

你是什么地方的,就在什么地方待着,别想着乱跑。

朱元璋想要的结果,一言以盖之,便是:

民安于籍。

对于农民,朱元璋的管理政策,明显不是按规定的百里,而是更为严苛。

比如老张今天种完地,晚饭不小心吃撑了,想着去遛遛,消消食。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嘛。

于是,老张便走了走,抖了抖,哎,突然被抓了,一问,有路引没?

老张冤枉,自己消消食而已,哪里有路引?

没路引好办,噼里啪啦一顿胖揍。

友好一点,让你回家养伤,不好友的,直接拉走充军。

为什么?

因为你消食跑了一里之外去了,超过一里路,就得有路引,没路引,不抓你抓谁?

一里路,多远……

老张回头看了看家的方向,在太阳余晖之下,能看得到茅草屋,老婆孩子好像还在等自己回家睡觉呢。这要是被抓去充军,哎……

估计明代初期的农民,晚上都吃不饱,不是没粮,就是怕撑,怕遛弯……

你就是想走个亲戚,一嗓子能嚎到对方家里的,只要是超出了一里路,那就得开路引,没有,后果自负。

丢了路引,可比后世丢身份证严重太多了。

也正是因此,守正陆远宁愿对抗知府,也不敢让人入城。

纵容者同罪啊!

他可不想挨八十棍子,活活被打死。

姚善拿陆远没办法,人家凭规定办事,你能说什么?

无奈之下,姚善只好让韩奕去城里请大夫出城,这才给孩子把了脉,开了药。

姚善在城外帮着这家人临时租了一间房,留下了一些银钱,在孩子好转些许后,才返回知府衙门。

“臣苏州知府姚善顿首:路引、商引之制,禁锢民商,不利民生,不利交易,臣恳请废路引、商引之制,以解百姓、商人之困……”

姚善奋笔疾书,写下了《废路引、商引之制》疏。

只是姚善不知道的是,这一封奏疏,上的不是时候。

因为此时的京师,百官再次雄起,成群结党,质疑,攻讦建文新政,要求废弃一条鞭法、国策、屯田商卖。

而这些人的理由是:

建文帝施政不当,惹老天发怒了。

具体来说,南京又地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