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不怪潘金莲对武松春心萌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美人谁不想欣赏一二。
就算在她所在的时代,武松也会有一群哭着喊着叫男神求嫁求生猴子的小迷妹们。
所以,她莫名理解。
“就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敢欺我大哥?”
武松的声音带着天生的豪气,哪怕凶神恶煞,也能让人听出豪气干云,忍不住心生钦佩。
笙歌挠挠自己的手心……
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有对比,立刻扎心。
对于自己的形象,笙歌是心知肚明呢,就算说猥琐她也拒绝不了。
小地痞们瞬间怂了……
总觉得自己会变成那头已经被剥皮抽筋的大老虎。
嘤嘤嘤(?_?)。
他们知错了。
扑通……
根本不需要武松出手,那些小痞子们就自发的跪在了地上。
像是被笙歌传染一番,没有最可怜只有更可怜。
武松沉默了……
握着的拳头也不知道是该伸出去还是收回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一边是哭哭啼啼可怜兮兮的大哥,一边是还不待他出手就怂成狗的小地痞。
这阳谷县的小地痞就这么不能打吗?
就这水平还能成为地痞流氓?
别逗了。
“抢了的东西呢?”
武松冷喝一声,拳头重重的砸在地面上。
笙歌只觉得头皮发麻,尤其是看到武松手背握拳凸出来的地方已经冒着鲜血。
威慑就威慑,自残干嘛……
一看这皮糙肉厚的程度就不如她。
笙歌咂咂嘴,嫌弃极了,越发觉得自己可以徒手打虎了。
潘金莲非但没有被吓得花容失色惊叫连连,反而美目流转异彩连连,说不出的欣赏。
男子合该有这样的气魄,保家卫国也好,照顾妻儿也罢。
若是不能,如何称之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我们还。”
我们还还不行勉强?
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动手,看着就怪疼的。
“武都头,能不能给小的们一些时日。”
“以前的那些东西被小的当了,要想凑齐得费些力气。”
“武都头,小的说的是真话啊。”
小地痞们欲哭无泪,已经彻底失了反抗的想法。
这两兄弟,一个比一个凶残。
真人不露相啊,怪不得武大郎伸手也那么好。
“两天时间。”
“两天时间一到,你们要是没来归还,小爷我就让弟弟打的你们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哼
笙歌生动的演绎了狗仗人势仗势欺人的形象。
小爷……
瞧瞧这称呼变得,就差灿烂的上天了。
对于笙歌这样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潘金莲已经不忍直视了。
她的丑比夫君……
她究竟是有多倒霉才会有这样的夫君。
可是为什么她竟然隐隐觉得武大上午站在凳子上的逗比模样有些小帅,比武松还深藏不露。
武松的霸气和威猛是显露于外的,武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