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三种钱(1 / 2)

如果徐慎行不是因为系统的原因,不得不维持黎明龙骑团的存在,那现在当场加入磐岩龙骑团说不定是最好的选择。

团长卯凌实力相当强——虽然他刚才说的好像都是徐慎行的功劳,但如果不是对方的岩石爆破打碎了诱伏穴蛛的外壳,削弱了对方的防御,哪怕徐慎行能够领悟到龙鳞流法,恐怕也会因为属性差距过大而无法成功击穿诱伏穴蛛的身体——可以当做保护伞。

自己这番也算有恩于磐岩团,一旦加入肯定会被卯凌和团里的成员多加照顾,短时间内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好了,我也不说这些不解风情的话了,年轻人或许向着自己的梦想闯一闯才是最好的。”

见徐慎行若有所思,表情有些叹息的样子,卯凌也打了个哈哈:“那就来说点实际的吧。”

“实际的?”

徐慎行一愣。

“因为解决掉了那头雾染兽的关系,这次围猎我们不仅没有太多亏损,反而大赚了一笔。光是活捉的麦角鹿就有近五十头,而且还有那只蜘蛛巨怪的尸体也值不少钱。”

卯凌接着说道:“卯叔也不占你便宜,按照龙骑团合作的规则来五五分账,虽然黎明团只有你一个人,不过这次的收获可以直接分你一半!”

“啊这……太多了。”

徐慎行有些手足无措。

其实围猎前洛特丹就和徐慎行讲过一些龙骑团围猎的规矩,里面就提到了最后的分账。

按照正常围猎来说,徐慎行的行为属于‘诱饵组’,在行动中承担的风险是最大的,可即便如此,哪怕是比较良心的龙骑团,诱饵组的成员也只能分到总收成的三成,剩下的参与者共分两成,最后五成作为龙骑团的运营经费存入账目中。

——毕竟龙骑团是个组织,人吃龙嚼的都是钱,没有团队收入肯定撑不下去。

现在卯凌直接将徐慎行一人视为另一个合作的龙骑团,将一半的收获送给徐慎行,显然已经是最大限度的优待了。

“别推辞,去了白之塔后所有的生活费用都得你自己承担,哪怕最快毕业也要一年时间,之后还要重振黎明团,倒不如说启动资金只有这么多,你以后有得头痛了。”

卯凌也不以为意,他向徐慎行问道:“你是打算要麦角鹿和大蜘蛛的尸体,还是直接这算成钱给你?”

听卯凌这么说,徐慎行也不打算继续矫情下去,而是考虑起了利弊。

除了一部分特殊的伴龙具有的天赋之力外,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小说里常见的那种十分方便的空间装备。

徐慎行现在的技能里也没有解剖、炼金术之类能够处理尸体的专长,更别提如何放牧活生生的麦角鹿了。

所以他果断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我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