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接连被杀!(求订阅)(1 / 2)

当时,陈旭还跟观众们分析,这个窝棚可能是毒贩,或者偷猎者搭建的。

但是,直到他后来搬到那里住了两天后,才终于明白,那里绝对是一个绝佳的野外狩猎点。

有河谷、有平原、有水源,物种丰富,食物链完善,充分具备了食肉动物的生存条件。

所以,他很幸运地,第一次在野外看见了金钱豹跟华夏野牛!

从窝棚的破损、铁罐的生锈程度来看,的确有六七年左右,这也跟案宗上的案发时间10年基本吻合。

陈旭不禁有些庆幸,多亏这是好几年前发生的案子。

如果,他当时真的遇上了非洲那个偷猎者集团,不用斯卡纳那种水平,单单是科埃里,就足以轻易干掉他了!

毕竟,云楠热带雨林,只是他第三次直播,当时属性数值很低,技能也少,自然实力很差。

摇了摇头,陈旭丢掉杂念,开始拿起第二份没有印着“绝密”泥戳儿的案宗。

可当他看到名字的时候,却明显愣了一下!

赵志似乎猜到了陈旭的反应,“没错,你手里那份,就是当时轰动整个华夏的大熊猫被杀案。”

“还是云楠,2014年12月3日,盐津县发生了一起大熊猫猎杀案,起因很可笑,是主犯王某家的羊被咬死,便伙同其弟上山寻仇,发现动物后,立即开了一枪,动物从树上掉下来,才发现是一头大熊猫。”

“但两人并没有停止杀戮,紧跟着又补了一枪,大熊猫死后,两人将其带走,并且扒皮分尸,这是当时国内发现的唯一一只长江以南的野生大熊猫,可等我们警方抓到两人以后,就只剩下几斤熊猫肉,以及几块儿腿骨。”

陈旭看着卷宗,有些不明白:“据我所知,大熊猫是世界濒危动物,国内应该只有1000头左右,绝大部分都是人工养育,很少有野生品种,这个王某猎杀了一头这么宝贵的野生大熊猫,为什么只判了12年啊?”

他这句话,明显令赵志脸色明显阴沉了许多:

“从理论上来说,猎杀国宝大熊猫,按着情节恶劣之分,最低八年有期徒刑,最高死刑,但我国目前正在减少死刑的定罪,所以,自建国以来,只有1989年大熊猫猎杀案的主犯被判了死刑。”

“这个王某,从昆鸣请来了律师,以无知、害怕为由,从恶意猎杀,辩护到了误杀,但由于分尸情节恶劣,所以被判了12年有期徒刑,不得保释。”

“不过,定刑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个王某的律师来的很蹊跷,而且,经过专家鉴定,他所猎杀的大熊猫,是一头成年雌性野生大熊猫,体重至少在280斤左右,可最后就只剩下那么点儿东西!”

“王某给予的解释是,被他跟家里人吃了,280斤啊,这相当于一头肥硕家猪的重量,能够一家人吃上一年了,而且,我们在他的生活垃圾里,也并没有找到熊猫皮、熊猫头骨等特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