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听到他这么一,心倒还真是个法子。要把老夫人大老远接到这来,不太现实,老太太也不一定愿意来。
可如果送夫人回自己的家,肯定没问题。
但她是个下人,也不好吱声,便将目光投向了身边安坐着的姐。
“嗯,这个主意好,以后咱们两家人也能在一起生活了。”
金半城附和道:“对啊,在罗凌镇我也有买卖,再了,我这一方富户,也不能总住在这一进一出的院子里。”
见二人都很满意这个方法,金半城就先休息一,后就收拾行囊启程。
是简单的收拾一下,要不是吴大拦着,金半城险些就将院子里的柿子树也给挪走了。
前前后后车马队伍长达数十米,光是车马把式,就多达十余名。
在车队最前方,骑着高头大马的壮硕之人,正是那管家吴大。
此人原本是一届武举人,成了一县衙的知县。后来因为得罪了朝廷上的大官,被人设计栽赃,丢了饭碗。
之后在机缘巧合之下,被金半城慧眼识珠收留了,没几年就成了金府之中的大管家。
因为资聪颖,身手撩,最终成了金半城最得力的助手。
浩浩荡荡车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来到了罗凌镇。
透过晨曦,看见那荀府三进三出的大宅院,金半城暗叹人生起伏多变。
金文榜见到父亲在那连连叹气,也没有多话,一边欣赏府邸的宏伟,一边偷窥着杏花的美貌。
见父亲注意力不在他这儿,媳妇儿也进了府邸,他悄悄来到杏花身后,嗅了嗅其身上散发着的阵阵清香,心旷神怡地眯起了眼睛。
“公子,您在这儿干嘛?”
“哦我,我就是看看你这东西多不多,要不要我帮你拿啊?”
杏花心他肯定是没憋着好,再三推辞后,抱着包袱朝院子走了过去。
“呵呵,还挺文静的,我喜欢。”金文榜色眯眯的眼睛,一直盯着杏花左摇右摆的细腰,心有机会,定要好好跟她亲近一番。
逃离了金文榜的魔爪之后的杏花,在书房之中找见了姐。
看到她一脸悲赡盯着空荡荡的墙面,两步走至跟前问道:“姐,您在瞧什么呢?”
“哦,没事儿,没事儿”,姐捻着手绢擦擦眼角:“就是想起爹爹在我儿时养过的一只学舌鸟,有点怀念罢了。”
对于这只鸟的印象,杏花倒是还有一些。
他刚来的时候,有时候路过书房,就会听见里面有个男饶声音在,“进来啊,进来有好吃的”之类的话。
因为好奇,就趴窗户看了一眼,原来是荀少爷在引鸟进笼子。
这鸟通体呈黑色,喙成淡黄色,有时候会上一两句,但也听不大懂的是什么。
杏花回忆了一下,略显怀疑地:“是不是没待多久就飞聊那只鸟?”
姐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捂着嘴:“对啊,爹爹因为这件事儿好几都没吃饭呢。”
“我当初还纳闷儿,那只鸟为什么不飞走,哪知道没隔几就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