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
鲜血!
杨天的整只手掌都被鲜血染红了,不过这不是他的血。《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每当自己划破一个口子的时候都会很自觉的用嘴去吸允,也不会觉得腥。用医学角度来说的话唾液中含有杀菌的成分,对伤口和止血会产生一些作用。
但是当自己手上沾染上别人的血后,那就是厌恶。
杨天很想在徐明杰的身上蹭蹭,把他的血还给他。
可他的手不能离开,他不能确定这个徐明杰会不会学自己拿起酒瓶给自己一下子,然后再拿半个酒瓶渣顶在自己脖子上。
那样就惨了。
他是个谨慎的人,所以不会冒这个险。
徐明杰是个疯子,是个追寻刺激的疯子。只要有刺激的事情,他可以不在乎亲情可以不在乎友情,当然也可以不在乎生命。
生命诚可贵,刺激价更高!
徐明杰觉的这个太刺激了。脑袋被砸了,脖子上顶着利器,换做任何一个人不慌乱那也不会这么镇定吧?徐明杰恰恰就是这样,他端着空酒杯摇了摇,伸手拿过桌子上的另一瓶酒倒了一杯,昂头喝尽了。
带着点点血液的红酒更显得狰狞可怖,随着咕噜一声全部滑进了徐明杰的肚子里了。
“你真的敢杀我?”徐明杰认真的问着杨天,眼中还带着丝丝的不屑。
“不敢。”
看吧,杨天就是爱说实话。在这个场合杀死徐家的公子哥,就算自己认识人那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啊。
他又不是傻子,才不会干这样的蠢事呢。
他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媳妇儿需要寻找,有和秦牧月纠缠不清的关系需要处理当然还少不了成熙雨那个女人的。
所以他是不会冒险杀人的,太不值得了。
徐明杰嘿嘿笑了起来,抖动的身躯让利器割破了他一点皮肉。
额头上本来已经有些凝结的血块再度爆裂了开来,殷红的血水顺着眉毛流下,滑落进他深邃的眼眶里面,把他的眼睛也浸染成了红色。
于是,他便变成了一个冷静的红瞳恶魔,安静的等待着,仿佛在等待着吞噬对手的机会。
“要是这样,那你就惨了。因为我敢杀你!”徐明杰毫不掩饰的散发出杀意。
他根本没有一点作为俘虏的觉悟。
杨天就苦恼了。
打架就怕这样的人,你拧,他横。你横,他楞。你楞,他丫的不要命。
你能咋地?
杨天最讨厌别人让自己吃瘪如果是个女人,像成熙雨或者雨那样的,好吧,他忍了。但是你是个男的,是个威胁自己的男的,我凭什么要忍你?
杨天低头小声说道:“你既然认识我,想必就调查过我。我的医术你想必比我自己都要清楚,我是没有胆量杀你,但是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你变残疾或者植物人。嘿嘿,你想想吧,躺在床上被人翻来翻去的感觉吧”
要是忽略杨天手上的玻璃瓶和徐明杰头上的鲜血看上去他们两个关系多好似的,像是多年的基友。
徐明杰的笑容僵住了,双眉挑了起来。
他喜欢追寻刺激,追寻的可以抛弃生命。但是他可不想变成残疾或者成为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植物人。
“好。我可以退一步。”徐明杰松了口说道。
杨天笑了说道:“这样就行,你好我也好。我的朋友得罪了你,不过据我所知是你想先占她便宜的。我不追究了。”
杨天抢先占据主动。
“好。”徐明杰一口答应了。随后舔着流到嘴唇上的鲜血说道:“你的朋友你可以不追究,但是,我头上的这一个瓶子我还是要追究的。”
说来说去还是不罢休。
杨天皱起了眉头你丫的没完没了了是吧?
杨天耐着性子问道:“你想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