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出版口袋书(1 / 2)

胡亦菲看到这篇文那五个字的标题,不由微微一怔,怎么觉得从这文艺的五个字中,就散发着一股治愈人心的味道呢?

胡亦菲忍不住沉心阅读起这两万字的开头,她显然已经非常明白该如何阅读天净沙老师的文章了,第一遍可以粗读看小说的剧情,等到第二遍自然就是揣摩一些似是而非的伏笔,第三遍自然就是品味那些精致优美的句子……

反正在胡亦菲看来,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值得细细品读,因为她那华丽精美的文字,并不苍白空洞,反而完美地镶嵌在整篇文章中,在渲染着一种气氛的同时,还大有深意。《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至少,胡亦菲作为个年轻的编辑,本人挺爱上网的,要不然自然也不会知道吴笛的光辉事迹,她发现她已经非常爱逛那个度娘天净沙吧了,在吧中与那些天净沙的死忠粉中交流的感觉,实在太愉悦了……虽然她真的不明白对方从天净沙那华美隽永的句子中品味出了什么。

两万字的开头,胡亦菲很快就读完了,她的脸上不由露出了舒心的微笑,果然天净沙老师的文章最棒了……

文笔自然毫无挑剔之处,胡亦菲甚至觉得天净沙老师的文风就该这样,很难模仿。

谁都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写出优美的句子,可那大都是高中生作文而已。

但能够像天净沙老师这样,以华丽的文笔写出深刻的内涵,与整篇文的气氛完美融合,让人不觉得有任何苍白空洞的地方,反而想要细细品味的文字,实在是太难了,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的文风。

要知道,当初胡亦菲可是非常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字的,而一开始,吴笛的文笔就是这样,显得有些稚嫩而刻意,华丽而苍白,然而在后来的不断雕琢之中,对自己的苛刻要求之下,她的独特文风,渐渐形成。

可惜这次写的不是架空古代的文,否则又能见到天净沙老师那信手拈来的原创诗词了……胡亦菲有些惋惜地想着。

不过,这部长篇小说的开头,完全已经有连载的水准了,剧情虽然显得有些老套,但天净沙老师却依然用她那逆天的文笔支撑了起来,蕴含在笔下的细腻情感,更是会让读者们产生共鸣。

其实除非是一些别致的非常具有创意的小说,其中以推理、科幻小说为最,而似青春、言情小说的剧情,其实都是比较老套的,因为许多人都是老套地活一辈子。

这绝对是一篇甜文!

胡亦菲嘴角噙着满足的笑意,虽说至今为止,有不少读者都怀念天净沙老师出道时的那一篇《剑仙》,但那篇文的结局实在太坑了,太让人心情郁结了。

大多数人,总是喜欢甜蜜温馨的爱情喜剧的,因为那显然让人心情愉悦、舒畅,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美好的幻想与憧憬。

像胡亦菲现在就觉得现在的心情特别不错,真是期待这篇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呢。

胡亦菲惯性思维发作,毕竟天净沙老师就写过一篇《剑仙》这样以悲剧结尾的文,后面的文章则全是非常好看的甜文,想来这部长篇小说也会延续她之前的风格。

可胡亦菲哪里知道,骨子里喜欢“治愈人心”的天净沙老师,铺垫了这么久,早就想给你们这些在虚幻的美好中沉迷的人们,来一次会心一击了!

而这部长篇小说最治愈人心的地方,便是那让人既想要微笑又忍不住要哭的结尾!那治愈与致郁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有多少人明白呢?